成功案例
浪子无钱归来。缓刑官勇敢救起落水男子,获减
作者: 365bet网页版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 2025-11-09 11:43
楚天都市报集目讯(通讯员 杜家林)“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没想到会受到如此表扬!”在获得司法机关减刑后,罪犯周某难掩兴奋之情。近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处周先生有期徒刑两个月,并缩短剩余缓刑。这是宜都市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式发现并处理的首例社区矫正对象减刑监督案件。 2024年7月,易市法院判处周先生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要求接受社会矫正。其间,周先生和两名同伴路过水库附近时,听到呼救声,发现同村一名村民不慎落水。周一他的一个同伴跳进水库去接落水者,另一个则在岸边帮他递上一根竹竿。三人齐心协力,将落水男子救上岸。周先生还对他进行了简单的急救。他恢复意识后,直到确认自己不再处于危险状态后才离开现场。 2024年11月,周先生等人被授予“宜都市勇敢进取个人”称号。今年3月初,为对此类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易市检察院自主研发了“见义勇为缓刑违法人员适度量刑监督模式”。通过数据比对,院方发现周鹤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出色,可能符合法定减刑条件。检方立即开展初步调查审查证据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起诉建议。建议对周的胆识和勇敢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属实,建议依法启动请求减刑程序。根据刑法规定,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牺牲自己救人的,应当视为有大功。今年5月,宜都市检察院举行听证会,认定周先生是否为纳税主体。经审理,听证审查员一致认为,周先生在社区矫正期间认罪悔罪,积极参加中央教育和公益活动,积极开展原财产审判,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出突出的见义勇为行为,予以减刑。t。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减刑申请程序,并向法院提交建议书。随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正义有力量、有温暖。缓刑不是一个标签,而是对社区矫正人员的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负责检察官表示,周某的减刑既肯定了其勇敢的正义之举,也鼓励了浪子回头。 上一篇:纪念香港东江运河开通60周年互动交流活动在香港 下一篇:没有了
